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低空经济发展
规划
研究
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
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
《
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
年)
》
,为
推动我市低空经济
高质量
发展
,赋能全市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
,
我委拟计划委托专业团队开展我市
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
相关
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
如下:
一、
项
目名称
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系统梳理三亚市当前低空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在全面把握低空经济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三亚发展低空经济的优劣势,开展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研究,编制形成《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其中,提供的《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中应包含但不限于发展现状、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行动计划、保障措施以及重点项目清单等内容或章节。
三、服务费用和期限
最高限价人民币
40
万(
包干价,含
税
)。
四、申报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协会等,具备完成项目服务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缴纳税收
。
(三)
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相应专业力量,
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必须是该服务事项全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挂名或者不担任实质性服务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服务组成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服务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参与过低空经济领域发展研究工作,具有经验的优先。
(四)
近三年来(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在经营活动中
无
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
在
“信用中国”、“信用海南”、“信用三亚”、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
(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或关联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遴选
。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
。
(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五
、
遴选
要求
有意向参加
遴选
的单位,应按要求时限密封提供纸质响应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价函及相关材料
1.
报价函(格式自拟)
及项目申请表(附件
1
)
;
2.
法定代表人
证明及委托书;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
(格式自拟)
;
3.
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可提供的服务、进度安排计划、保障措施、自身优势、服务团队简介、任务分工、服务响应度、报价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