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 湖北省加快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 — 2027 年 ) 》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湖北省加快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
( 2024 — 2027 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奋力抢占发展新赛道,加快推动 全 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 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 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形 成 低空制造和服务融合、应用和产业互促的 低空经济 发展 新 格局,打造具有 全国 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和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 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新篇章提供战略支撑。
至 2027 年, 全省低空基础设施基本完备,产业能级大幅跃升,应用场景加快拓展,力争产业规模突破 1000 亿元, 低空经济成为 全 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 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智慧精准的低空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力争全省建成 30 个以上通用机场和 600 个以上起降场地、 150 个以上地面基站、 1-2 个 A 类飞行服务站。
—— 形成创新驱动、结构优化、链条完整的低空制造产业集群。 力争全省培育 50 家具备整机生产能力的企业,其中 10 亿元以上规模企业 2-5 家;开发 1-2 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空关键系统;培育 500 家零部件企业和 100 家新型材料企业。
—— 形成覆盖广泛、管理协同、安全高效的低空应用场景服务体系。 重点打造应急救援、物流配送、城市交通、时尚文旅等 6 个“低空 + ”新业态示范应用场景,力争全省低空应急救援起降点覆盖率达 100% ,建成 10 个以上物流和文体消费标杆场景,开通 30 条以上城市低空交通航线, 80% 以上高标准农田实现无人机植保,省内低空飞行器北斗导航覆盖率达 100% 。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低空基础设施 “ 四网 ”
1. 完善地面起降 “ 设施网 ” 。 加快《湖北省通用航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布 局 的通用机场建设。 研究制定 《湖北省低空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 布局 通用机场与大型起降场,加强集约利用。鼓励各市州结合当地 实际 编制小型起降点、中型起降平台布局规划。支持在符合 条件 的医院、学校、体育场、商务区、高层建筑、交通枢纽、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等布设起降场地。积极推进已建成的应急救援起降点与低空起降场地融合使用。对新建或改扩建通用机场,给予投资主体最高 1000 万元的 补助 ,对新建各类起降场地,给予投资主体最高 100 万元的 补助。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省财政厅、省应急 管理 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卫 生 健 康 委、省体育局、省文旅厅、民航湖北监管局)
2. 构建低空智能 “ 信息网 ” 。 按照 “ 一期补短板填空白、二期按需求加密度 ” 的原则,建设覆盖全省的低空飞行通信、导航 、气象 和监测等信息基础设施 。支持 地方政府和民航管理部门合作 共建,推动应急管理 ADS - B 基站接入民航系统 。 加快 北斗、 5G 及 5G-A 、 ADS-B 、雷达、低轨卫星等技术的融合应用。与军 民航管理部门 建立通信专线和信息协调系统,实现常态化低空空域使用和飞行协调 。对低空信息基础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审定合同额的 50% 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最高 100 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 500 万元。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经信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民航湖北监管局、民航湖北空管分局)
3. 划设低空飞行“航线网”。 会同军民航管理部门对全省空域进行分类划设,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划设,编制全省低空数字空域图和目视飞行航图。规划“两横两纵三圈” 低空航线网。鼓励相关市州对开展传统通航飞行、无人机等其他低空飞行的运营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省财政厅、民航湖北监管局、民航湖北空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