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
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沧州
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9日
沧州
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
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沧州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
2024-2030年)》落地实施,打造低空场景应用,加快培育壮大低空经济
核心产业
,持续完善低空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环境,促进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
、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
一
)鼓励开设
物流
应用场景航线。
开展低空
物流
应用场景试点
,
拓展低空货物多式联运创新场景,
推动低空应急及医疗救援体系、无人机
+
智慧物流场景落地
并常态化运营,
支持引进快递总部企业发展低空服务业
。
对经
批
准
在
沧州
开设低空无人机
配送物流
新航线
〔
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
沧州
市
域
内
,且小型无人机
年度执行不少于
35
0
0
架次
(往返为一架次,下同)、中大型无人机
年度执行不少于
500
架次
〕
的低空经济企业
按照型号
给
予
一次性
补贴
。
〔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责任分工均涉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不再重复列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