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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4-09-11 00:00
榕政规〔2024〕8号
浏览 11
地方 通知公告 福州市
文件下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抢抓低空产业新赛道培育新质生产力,重点打造低空产业链,在全省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打造低空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海峡两岸无人机产业体系建设,打造两岸低空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高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福州都市圈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推进福州市低空产业发展。 2024年底, 在全省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军方同意,由地方政府发布无人机适飞空域,建设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布局低空全产业链。 2025年底, 布局无人机飞行服务站、临时起降点,打造低空产业创新平台,全市低空产业链能级跃升,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争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试验基地。 2026年底, 围绕打造高能级无人机产业体系,飞行服务更加优质。力争低空产业相关企业数量突破400家,组织筛选低空产业10大创新场景,争创国家低空经济示范区。

福州市低空产业发展重要目标预期一览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3年

指标值

预期累计值

2024年

2026年

基础

设施

通用机场数量

1

1

2

低空空域管理平台

0

1

2-3

无人机临时起降机场

4

10

15-20

无人机飞行航线

0

5

10

产业

规模

产业集群

0

1

1(省级)

企业数量

100

200

400

生态主导型企业

0

1-2

3-5

示范工程项目

0

10

20

创新

能力

国家级创新平台

0

1

2

省级创新平台

0

5

10

场景

示范

低空创新场景

0

5

10

产业发展示范区

0

1

5

低空应用场景

4

10

20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试点先行。 牵头在全国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真高1000米以下)管理改革试点,优化空域管理机制,释放低空资源潜力。加大低空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鼓楼区先行开展全市低空空域数字化、网格化管理示范。支持鼓楼区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管理和航线运营,为安全飞行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2.坚持场景牵引。 以“福州-平潭”等海岛场景、城市维护场景、巡检巡查场景、中短途物流场景、公共服务场景、应对极端天气(台风、暴雨等)海上救援场景、“福”文化场景等为牵引,全面推进低空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和规模应用,推动我市低空产业发展,激发低空市场活力。在空域资源和低空航线等方面对来榕发展的低空生产企业给予支持,招引集聚市场主体,加快培育低空产业集群。

3.坚持安全发展。 严格落实低空产业领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筑牢低空飞行环境安全底座,保障低空空域使用安全有序。全力保障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重要区域上空安全,坚决打击“黑飞”行为,强化低空飞行活动监管。合理、合法、合规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维护飞行安全、公共安全和国防安全,统筹低空产业发展和安全。

4.坚持补链强链。 加快补齐我市低空产业链短板,在鼓楼区、闽侯县等有条件的县区布局飞行实验基地和检测平台。重点招引碳纤维、陀螺仪等低空产业龙头企业落地仓山区、高新区、福州新区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布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总装线,打造低空产业集群。

5.坚持创新驱动。 培育国家、省级低空产业领域创新平台,加强低空产业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健全全市低空产业创新体系。促进低空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科技创新引领提升低空产业能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6.坚持开放协作。 抢抓国家推进两岸融合、“一带一路”、福建高质量发展、福州都市圈等重大战略机遇,汇聚国内外低空产业创新资源和生产要素,释放数据要素在低空产业领域的潜力,加快拓展产业发展立体空间。

三、主要任务

围绕总体目标,按照基本原则,聚焦全面优化低空产业发展外部环境、全面开发开放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全面加强低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培育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

(一)全面优化低空产业发展外部环境

1.争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 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在鼓楼区、高新区、福州新区开展低空产业应用示范。以综合应用拓展场景试验区为主要建设目标,编制福州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方案,形成试验区申报文件。争取民航管理部门对试验区申报主体的指导和支持,向中国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报试验区建设方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等相关市直单位,鼓楼区、高新区、航空城管委会,协助单位:94816部队、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2.编制福州市低空空域规划。 到2024年底,市发改委指导、鼓楼区负责编制低空空域规划。根据国家关于无人机飞行空域和管制空域的划设规定,结合我市低空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和使用低空空域。经军、民、航三方共同认可,发布无人机适飞空域。在鼓楼区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动态释放低空空域资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鼓楼区,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通管办、市气象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助单位:94816部队、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3.加强低空空域军地民协同监管。 畅通军方、地方政府与民航管理部门沟通渠道,按照福州市低空空域规划,建立军地民协同运行管理机制,依托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市内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依法打击“黑飞”行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数据局、市交通局、市通管办,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福州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健全完善低空空域管理体系。 发挥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资源优势,鼓励鼓楼区开展试点工作,搭建地方政府主管的福州城市低空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无人机监管系统、低空运行管理系统、低空空域图管理系统、适飞空域飞行红绿灯系统、适飞空域规划导航服务系统和无人机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在鼓楼区布局无人机飞行主动侦测设备,利用数字化手段对低空空域进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鼓楼区,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冶城集团、市电子信息集团,协助单位:94816部队、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二)全面开发开放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5.全面赋能数字福州智慧城市建设。 结合数字福州平台和智慧城市大脑建设,加强无人机、eVTOL、直升机在城市管理、城市巡检、安防巡检、水务监测、电力巡检、生态治理、海洋巡检等方面的应用,统筹和完善无人机调度体系,加速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进程。(市数据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联排联调中心、市生态局、市林业局、市资规局、市海渔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